新葡萄8883官网登录页面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工业园
联系人:陈经理 13961995001
电话:0515-82666959
邮箱:jshd2008@163.com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资讯
防爆等级 |
||||||||||||
[来源:www.jshd2008.com] [2020-5-15] [收藏本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
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如:可燃性气体,粉尘环境,炼油、石化厂,加油站、加气站等) , 爆炸性气体环境 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汽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该混合物中点燃后,燃烧将传遍整个未燃混合物的环境。(如:CH4,C2H2,C2H4,NH3,CO,C2H5OH等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等级说法
防爆设备定义:在规定条件下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
分为三类
Ⅰ类:煤矿井下电气设备;
Ⅱ类:除煤矿、井下之外的所有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Ⅱ类又可分为ⅡA、ⅡB、ⅡC类,标志ⅡB的设备可适用于ⅡA设备的使用条件;ⅡC可适用于ⅡA、ⅡB的使用条件。
Ⅲ类:除煤矿以外的爆炸性粉尘环境电气设备。
ⅢA类:可燃性飞絮;ⅢB类:非导电性粉尘;ⅢC类: 导电性粉尘。
最高表面温度:电气设备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不利运行条件下工作时,可能引起周围爆炸性环境点燃的电气设备任何部件所达到的最高温度。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可燃温度。
例如:防爆传感器环境的爆炸性气体的点燃温度为100℃,那么传感器在最恶劣的工作状态下,其任何部件的最高表面温度应低于100℃。
温度组别
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划分为T1-T6组别
|
上一篇:公司召开 “工匠之心 服务至上”专题会 | 下一篇:熔喷布空气加热器 |